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尊敬的各位投资者:
我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发行的平安财富*金盛一期(裕晋)信托产品已于2013年11月22日结束,产品获得较好成绩。该产品结束时产品净值126.91,收益率26.91%。
该产品运行时间为8.5个月,年化收益率达到37.99%。
谢谢!
深圳市裕晋投资有限公司
2013-12-04